夕顏,女,25歲,石家莊
我曾經以為我們是這個世界上最契合的靈魂伴侶,沒想到最后他是把我拖入黑暗深淵的那個人。
可能因為彼此都是曾經對感情看淡失望的人,內心孤絕,毫不信任,所以當彼此點燃的時候,熱烈到想要把自己的一切都給對方。
他最愛我的時候,幾乎每天24小時要黏在我身邊,恨不得第二天就去領證。

他還把我的名字紋到了自己身上,就在靠近心臟的位置,說這樣就可以把我一輩子都刻在心上。
我相信他那時候是真的愛我,但后來的不愛,也是真的。
大概從我們在一起的第三個月開始,一些性格上不合適積壓的矛盾,也漸漸顯露。
我這個人比較佛,很多事不會較真,但他就比較軸。
比如他想看的電影買不到票,我就說那就往后推遲,換個時間再看,他就覺得不行,寧愿買很遠的電影院的票也一定要看。
慢慢就因為一些很小的事情吵架,或是冷戰,他不開心的時候就砸東西,把打火機往墻上摔什么的,但是那時候我覺得男人火氣大,要發泄,好像不是什么很嚴重的事,可后來,我發現他會拿小刀在手上劃口子,他說他真的好愛我,和我吵架特別難過,而這是讓自己冷靜下來的辦法,起初我還心疼他,可是,直到有一天他的拳頭落到了我身上,我才醒悟過來,這段感情有多么的危險。
我從沒想過,一個曾經我付出一切去愛的人,會對我動手,而我的眼淚和憤怒反而更加激怒了他,他把我踹到了門口,然后揪著我的頭發說你瞪我干什么,你肯定外面有人了,你居然敢背叛我。那簡直就像噩夢一樣,直到很久以后想起來,還是會忍不住顫抖。
愛情應該有合理的表達,一定要警惕感情過于激烈的人,因為他可以因為愛你做瘋狂的事,也可以因為不愛你,做出更瘋狂的事,甚至,毀了你。轉自罐罐罐裝